怎麼會這樣呢?
妳和妳,
怎麼可以這樣呢?

是妳們要我寫出妳們覺得一定要講的話
但講的人是我
被罵的也是我
然後妳說『算了,這件事到這裡就好,不要再解釋了。』

什麼?
我有沒有聽錯?

原本我覺得不需費心力解釋的事
經妳們煞費苦心的提供所謂的「佐證」素材之後
以我的名義發信出去
然後惹毛了總監以後
妳說叫我不用再多做解釋了?

哦...
原來事情是這樣進行的
原來炮灰就是這麼來的。

我最初早該裝死說『妳們還是自己寫比較好吧!』
這樣後續不就沒我的事了?


最好笑的是最後妳還問我『不然...妳想一想,真的需要我做什麼再跟我說好了。』

噢,現在妳想起來妳"該"做點什麼了啊?!






雖然很不雅
但以我現在的心情和年紀
我可以這樣講
實在很幹!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aron&Iv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