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趕一個禮拜四要交的case,
可憐的Aaron昨天上班上了13個小時。
其實平常他每天都加班
本來晚上6點就可以回家的
他們軟體部門幾乎都會留到7點多才離開
也連續好幾個禮拜六都加班。
昨天更晚
到10點半才準備從公司回來。

好辛苦喔~~~
13個小時不停寫程式寫程式寫程式...
動腦最累了耶!
難怪前幾天Aaron連作夢都夢到寫程式 -___-||

ㄤ要注意身體喔!
心疼你的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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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aron&Iv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