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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月薪五萬以下 淪中低收入...
中時 更新日期:2008/06/25 04:33 李國煌台北報導

人人喜愛高收入,在居住的城市中,自己的收入到底居前、還是落後,北中南標準不一,
依據調查,北市個人月收入49,532以下,屬於後段班,
中市、高市民眾月收入不到37,478,都是中低收入一族。

 

依據主計處的調查,北市的個人月收入部分,
依據收入的高低排序,中間值的金額,大致落在49,532元,
這個金額也形成一個收入高低的分野,可區分成前50%、後50%。

 

這個意思就是說,居住在台北市的人,
如果個人的月收入49,532元以下,
就是落在後50%的一群,屬於收入的後段班。

 

至於高雄市、台中市、基隆市、嘉義市、新竹市,台南市、鳳山市的居民,
個人月收入到底是在前50%,還是後50%的分界點,落在37,478元。

 

台灣省的其它省轄市、部分縣轄市的居民,
個人月收入屬於前段班、後段班,金額落在34,401,
金門和連江兩地的標準是,個人月收入超過22,750,就屬於前段班。

 

這個標準,是營建署拿來衡量收入高低的根據,
今年,個人月收入落在後段班的民眾,
才能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、以及租屋居住的租金補貼。

 

一個金額很清楚就劃分出,一個上班工作的人,
在自己落籍居住的城市,月收入歸屬前後段班的分野,
營建署人員說,採取收入限制,是為了「排富」,中低收入人士才能申請補貼。

 

倒是,對居住北市的民眾而言,個人月收入要達五萬元,才能擠身收入前段班。

 

除了個人月收入以外,如果以家庭年收入的角度來看,
台北市居民的家庭年收入在148萬以上,歸屬在前百分之五十,
如果落在148萬元以下,便落到後百分之五十的家庭這一群。

 

至於台中市和高雄市居民,家庭年收入的中間值是107萬元,
這些地區的居民家庭收入在107萬元以下,便符合營建署中低收入的標準,
可以申請補貼購屋貸款利息,也可申請補貼租屋支出,
申請獲准後,一個月可獲得3000元補助,一年為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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